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就某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展开研讨
发布时间 : 2018-12-07浏览 :

 
       2018年12月7日,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就某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进行研讨。民商事业务部主管魏鹏律师、民商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杨博玉律师、副主任徐晓峰律师、房地产业务部牛雨师律师、房地产业务部徐菁菁律师、周计策律师参加研讨。

 
       本案系一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被告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原告依据生效判决向被告申请确认债权,被告不予确认,故原告起诉要求确认相关债权。一审法院以原告申请确认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请,后原告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支持原告的诉请。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原告所申请确认的债权是否被《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排除在破产债权之外。参会律师在全面梳理二审判决书的基础上,从法律的解释方法、司法实践和个案情况等角度出发,对两审法院的裁判依据作出了分析和评价,并对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要点进行了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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