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律师接受当事人“人民好律师,百姓守护神”的锦旗
发布时间 : 2021-07-26浏览 :
 
       自2012年开始,当事人李先生即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关系,后被派遣至某知名饭店工作,一干就是七八年,其间跟用人单位签订了数份劳动合同。李先生在用工单位一直兢兢业业工作,从普通员工升至班组负责人,工作也多次得到领导认可。一直到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用工单位先是让其部门全部员工在家待岗,后又于2021年1月以疫情为借口,将李先生退回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则直接与李先生解除了劳动关系。李先生很不解,“疫情来了,我们员工也很难,现在疫情都平稳了,还把我们辞退了,这合理吗?”

       与单位多次协商无果,李先生只得走法律程序,后通过朝阳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找到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张丽律师代理该案件。通过与当事人反复沟通案件细节,张律师发现,本案当中,虽然用人单位以疫情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但这只是用人单位的一个幌子,事实上,疫情对餐饮行业的影响基本集中在2020年上半年,自年中开始,餐饮业基本逐步恢复了营业。后经过多方调查发现,李先生所在的餐饮部门并未关闭,亦无破产重整等情形,事实上只是进行了转让,而这并不是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在对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认真分析,检索大量关于疫情等因素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例后,张律师为本案制定了详细的仲裁方案。

       经过劳动仲裁审理,本案的仲裁请求基本被全部支持,当事人李先生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后续在张律师的指导下,通过有技巧地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斡旋,在裁决书作出后的第20天,裁决内容即得到顺利执行,当事人拿到了裁决确定的全部款项。

       虽然劳动仲裁案件通常标的额不大,却直接关系到员工最基本的劳动权,甚至生存权。所以,对律师来讲,没有“小案子”,把每个案件都做到极致,让当事人和自己都满意,是我们做律师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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