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 : 2021-12-13浏览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本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拒绝履行传染病防治义务,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以及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其他防治、控制措施等,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行为。

【立案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应当立案: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2)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3)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4)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传播严重危险这一结果是不明知的。但行为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为则是故意的。如果行为人明知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传播严重危险而仍实施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为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而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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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东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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