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凭什么可以欠钱不还?2021法律规定:主要由于这4点
发布时间 : 2021-11-23浏览 :

 
【引言】

面对“老赖”最让我们郁闷的不是欠钱不还,而是很多时候对其毫无办法,想拿回钱不仅需要经历找人难、讨债难、立案难、起诉难、执行难等“九九八十一难”,有时候可能还要有那么一点点的运气。

可就在我们辛苦维权的时候,“老赖”却是吃喝玩乐一样不落,事实上造成这种状况作为债权人也有一定的责任,虽然我们不能保证不遇到“老赖”,但我们却可以极大概率的避免被赖账,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导致讨债难的4点主要原因。

【拿不回钱的4个主要原因】

1.碍于面子未要求对方出具借款证明

一般熟人之间借钱,碍于面子很多人都不好意思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或其他的借款证明,虽然我们可以使用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间接证明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但在司法实践当中,还是存在债权人由于举证不能最终自己承担了败诉的结果。

借款证明作为证明双方之间借贷关系最有力的证明,但往往架不住一句“咱俩这关系借这么点钱,你还让我写借条?”,借款证明是对债权的一种保护,如果朋友连这点责任都不愿意承担的话,那这笔钱不借也罢。

2.不了解对方的个人信息

现在有些人借钱可能连对方的个人情况都没有多少了解,仅仅是凭着一起吃过饭、好朋友介绍的、网络上认识等等原因就把钱借给对方,等到被对方拉黑了微信、删除了联系方式后才发现自己好像“上当”了。

但报警后警方却说“属于民事纠纷不予立案”,到法院起诉又因为没有明确的被告无法立案,只能千方百计的通过现有的信息调查对方的个人信息,耗时耗力不说能否拿回钱还是一个未知数。

3.不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

俗话说得好“救急不救穷”,就是提醒我们不要把钱借给那些压根就没有能力还钱的人,否则就算是我们申请了强制执行也只能面对无财产可执行的尴尬局面。

除此之外,不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在面对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时也是无能为力,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的方法一般有3种:1.法院依职权调查;2.被执行人进行财产申报;3.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法院依职权调查一般只能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的财产申报更是全凭对方是否配合,如果我们再不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那么面对“老赖”转移、隐匿财产执行程序往往会在调查阶段陷入僵局。

4.不了解“讨债”相关的法律程序

相信由于不了解“讨债”相关的法律程序吃了“大亏”的债权人不在少数,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在我们起诉还钱后“老赖”玩失踪,开庭前法院需要向原、被告双方寄出传票,但由于被告故意未接收则需要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最终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时间最短也需要3个月左右。

但如果我们在借条当中约定送达地址,法院就可以向约定好的送达地址发出传票,就算对方未接收传票被退回,退回之日也应视为送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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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东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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