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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别车只为泄愤?《刑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可判死刑
发布时间 : 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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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提升,汽车已经成为大多数家庭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我国的驾驶环境却并不友好,在马路上脾气暴躁动不动就破口大骂的司机不在少数,更有甚至一言不合就要下车PK。
“路怒”别车、开斗气车似乎变成了大家释放压力的方式,甚至有些人开玩笑的将“路怒”作为老司机的表现,然而在道路上开斗气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所以“路怒症”是病得治,并且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还有可能被判刑。
【案例分享】
8月5日,在G4京港澳高速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地点位于岳阳段北往南1411km,事故造成3辆大货车追尾,其中一辆发生侧翻车上两人死亡。
事故原因是宋某驾驶一辆大货车被郑某超车后,认为对方存在别车行为心有怨气,于是再次超车后多次采取别车的方式最终将郑某别停,而郑某后方的3车因避让不及发生了追尾导致了事故发生,宋某在事故发生后曾下车查看十多秒后驾车离开事故现场。
被逮捕后宋某认为并未第一时间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对自己逃离事故现场解释道:当时,自己的车辆并未受损,也未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觉得事故和自己没有关系,于是开车离开了现场。
8月20日,宋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而宋某面临的将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案例分析】
明明宋某驾驶的车辆并未发生交通事故,为什么最终宋某却被警方逮捕?
虽然宋某自己的车辆并未发生交通事故,然而其在高速公路上不顾其他车辆、驾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频繁恶意别车的行为,已经危害了到了其他车辆、驾驶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所以虽然宋某驾驶的车辆并未发生交通事故,宋某最终却被警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结语】
这个案例在生活当中并不是个例,像之前上了热搜的“因斗气开车,向后车前挡风玻璃破咖啡”事件,最终涉事车主也被判处3个月的拘役,所以在“路怒”之前不妨先考虑一下轻则拘留重则坐牢的后果是否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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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东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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