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时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前妻,现在反悔了能不能要回来?
发布时间 : 2020-08-25浏览 :
 

老王和陈丽打小住在同一个胡同,上学从幼儿班到高中又都在一个学校,两人青梅竹马日久生情,两边家长都两个孩子也都很满意,于是大学刚一毕业两人就奉旨成了婚。

虽然不算大富大贵的家庭,但是老王也算是奋斗向上的小青年一枚,开了一家公司自己当着小老板,陈丽也是勤俭持家,不仅相夫还给老王生了个大胖小子。

也许日子过得太安逸,慢慢的老王开始夜不归宿,最终被陈丽发现老王找了个小三,最终陈丽选择了离婚,并且表示除了孩子其他财产自己可以少分。

看着独自带着孩子的前妻,老王心软了于是离婚协议当中约定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归妻子所有,车和存款归自己。

可是经过几个月的思想斗争,以及小三没日没夜的枕边风,老王动摇了,最后老王找到陈丽要求把自己赠与给陈丽的那半套房子还回来。

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赠与给前妻的财产,反悔了能要回来吗?

【律师分析】

1、《离婚协议》的法律性质不属于赠与合同,而是夫妻对婚前或婚后所有的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的财产性约定,因此不能适用赠与合同法律规定的房屋过户前的任意撤销权;

2、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特指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切记不要私下签订《离婚协议》,以免造成与赠与合同法律关系的混同,给与对方可撤销协议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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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田留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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