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利息,应何时付息】
1、借款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利息:
如:(1)利随本清(即:本金和利息一并偿还)
(2)按月付息、按年付息。
2、未约定何时付息,且无交易习惯(还款付息习惯)的情况:
(1)借期不满一年的,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
(2)借期一年以上的,每届满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剩余不满1年借期利息与本金一次结清。
【无法清偿全部债务,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1、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偿还本金或利息;
2、无约定,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2)利息;
(3)本金(主债务)。
【无力偿还,可协商计算“复利”】
1、借款到期后,无力偿还本息的,产生的不超过年息24%部分的利息可协议计入新的借款协议本金;
2、复利计息结算时,总还款金额不能超过原始本金+以原始本金为基数按照24%所计算的利率之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05条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8条;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1条。
文丨田留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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