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 : 2020-04-26浏览 :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除了婚内有财产约定的外,原则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今天小编来为你说法。

随着房屋市场价值的增长,离婚案件中涉及房产分配的纠纷越来越多,很多家庭中,从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中,也越来越多的男女平等,房屋的价值分配也尤为重要。

房屋的增值,一般为由于通货膨胀或是市场行情所引发的增长,这种增值其实很大意义上与夫妻双方的共同劳动投入、管理、经营等行为无关,这种增值应当属于婚前个人所有更为公平。而对于例如房屋租金收益、房屋装饰装修等产生的房屋增值部分,很大程度上得依靠夫妻婚后的经营、管理、财产投入等经营行为,应当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读: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故此,婚前房产增值的部分,要区分该增值部分的收益的性质、类型,最关键的是看是否经过夫妻共同管理及经营的投入而做认定。

文丨向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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