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去世了,我能继承他的遗产吗?
发布时间 : 2020-07-24浏览 :
 

舅舅独自一人在北京生活,无儿无女,近两年年纪大了,身体较差,经常需要人照顾。在石市生活的小王便每个月去往北京,看望舅舅一次。5月的一天,因突发心脏病,舅舅抢救无效去世,未留遗嘱。平时跟舅舅沟通时,小王了解到舅舅留有北京的两套房产和存款若干。本来对舅舅的财产并没有什么想法,但舅舅的几个侄子却对他的财产觊觎已久,并且利用离得近的便利,早早就把舅舅的存款据为己有,这让小王心里很不爽,便来咨询,自己对舅舅的财产是否也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意见》第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结合案例来看,无论是外甥还是侄子,都并非舅舅的法定继承人,假若他们对舅舅的赡养尽了主要义务,或许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其认定为继承人。但如果像小王所述,每月只是来看望舅舅一次,既无在一起生活,也没有尽到更多的赡养义务,事实上则很难认定小王以及其舅舅的侄子们是继承人。

文丨张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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