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始于激情,终于理智,走出很难,悔恨已是惘然
发布时间 : 2020-05-08浏览 :
近日,律师收到这样一则留言,又让人对夫妻生活不胜唏嘘感慨。

面对婚外情,有多少人因为一时色心,没能把持住自己,违背道德,不仅毁了原来家庭的生活幸福。只为一时快乐,弄得家破人散,万夫所指,对孩子产生影响不说,还弄得自己一生痛苦。

 

【案例回顾】

老牛(化名)是有妇之夫,工作中和林萍(化名)相识。

两人在工作中配合默契,虽然林萍知道老牛已经有了家庭,孩子也已经上了大学。

但林萍为了能够更快的融入到大城市的生活,将与老牛的感情视为快速成功的捷径。

之后一年内,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老牛便从家里搬出和林萍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但造化弄人,没多久老牛查出身患癌症,为了保证百年后林萍能有一笔可观的财产养活自己,老牛与林萍签订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其中约定林萍负责老牛的生老病死。老牛去世后,林萍有权继承老牛名下的房产两套。

两年后老牛因病医治无效去世,林萍便以遗赠扶养协议为证据将老牛的妻子、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老牛名下的两套房产。林萍的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林萍起诉的案件,被媒体报道之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对于老牛和林萍之间的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问题,引起了社会的热烈讨论,有效和无效的说法参半。案件经过法院的进一步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认定这份遗赠扶养协议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林萍无权继承老牛名下的财产。

从上述案例可知,生活中签订的某些合同或者协议,并非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就一定有效,还需要考虑协议签订的背景情况,当某些合同或者协议的签订,明显与社会伦理道德相悖,它的效力会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被法院认定无效。

文丨王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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